交通部紧急要求各地立即排查城轨风险隐患
防范于未然。
7月21日上午,交通运输部印发紧急通知,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排查重点区域排水设备设施的能力,及时完善应急预案。
交通部要求各地运营单位要按照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在前期排查工作基础上,重点排查地势低洼车站、过渡段、长大区间等重点区域排水设备设施的能力,能力不足的,要及时补强;排查排水管道与周边市政管网的联通情况,尚未连接或联通不畅的,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;排查在建线路与既有线路连接处的封堵情况,防止雨水通过在建线路倒灌车站区间;加强地面高架线路沿线边坡检查,对土质疏松、堆土滑坡等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;及时核查沙袋、挡水板、排水泵等应急物资种类和数量,补齐补足补强相应设备设施。
同时,汲取近期发生的雨水倒灌事件教训,进一步调整完善应急预案,对超设计暴雨强度等非常规情况下采取停运列车,疏散乘客,关闭车站等应急措施。要做好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对接,加强对洪涝、气象灾害等信息的收集。要进一步加强巡查监测,及时发现险情苗头,科学研判发展态势,及时启动相应等级预案。
交通部还要求,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当地党委、政府领导下,切实发挥与应急管理、水务、电力、医院等单位以及属地政府、街道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作用。当发生淹水倒灌等突发事件时,严格按照《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》要求,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,应坚决停运;运营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,交通运输部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按照应急响应级别,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,确保乘客生命安全。
对于发生淹水倒灌的线路,运营单位要抓紧处置,在积水抽排完成后,对设备系统全面深入细致排查,及时更换受损设备,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、行业专家对相关线路进行全面测试评估,经安全评估确认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后,方可投入运营,严防次生灾害发生。
(作者:高江虹 编辑:张伟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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