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值管理不是市场操纵的“遮羞布”,事实上证监会对此一直不遗余力。
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今日出席“国际金融论坛(IFF)2021春季会议”,会上他阐述了证监会在建制度、不干预、零容忍等三个方面的工作重点。其中特别提到,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欺诈发行、财务造假,以及以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等恶性的违法违规行为,让做坏事之人付出沉重代价。
市值管理不是市场操纵的“遮羞布”,事实上证监会对此一直不遗余力。就在日前,证监会公告了一起以“稳定股价”为名的市场操纵案件。
根据证监会披露在该案件中,时任中昌数据实际控制人陈建铭、时任中昌数据总经理谢晶及胡侃,三人使用了“蔡某波”等101个证券账户交易“中昌数据”。
经证监会查明,陈建铭、谢晶、胡侃控制使用“蔡某波”等101个证券账户交易“中昌数据”。在226个交易日中合计买入1.8亿股,买入金额28.6亿元,卖出1.8亿股,卖出金额28.8亿元。在上述时间内,账户组通过拉抬、对倒等手段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,共计获利11,472,258.06元。
有意思的是,在当事人的申辩中坚称,自己是“稳定股价”而非“操纵牟利”。
在证监会的披露案件细节中提到,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陈建铭因为资金紧张和三盛宏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“中昌数据”的质押风险,安排谢晶和胡某寻找、提供证券账户和配资资金并交易“中昌数据”,以维护“中昌数据”股价稳定。期间陈建铭控制的企业提供保证金、利息,胡某与谢晶对接追加保证金等事宜。
对此,证监会认为,当事人所称其并非主动等辩解,不影响其实质性地参与了违法行为之事实的成立。最终,证监会决定:对陈建铭、谢晶、胡侃没收违法所得11,472,258.06元,并处以22,944,516.12元罚款;对陈建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对谢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更可怕的是,在媒体报道中以“稳定股价”为名的伪市值管理并不罕见,今天我们以更直观的图片形式将这条隐秘产业链展示给大家,A股的沉疴不容忽视。
(作者:李欣夷,冯展鹏,梁金莺 编辑:王婷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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