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论丨规范定向资金流向
6月25日的一个传言——棚改一刀切暂停——使股市房地产板块连续两日出现普跌,并拖累沪指在定向降准的利好消息中走低。棚改暂停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,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,今年开工580万套;各地政府也早已下达今年的棚改计划。所以,这个传言在传播的过程中被修改为暂停棚改货币化安置。当然,它同样是不实的。
但今年以来,一些地方政府对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态度确实出现了转变。例如,1月召开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,鼓励棚改、拆迁实物安置,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。湖南省2月发布的文件要求,“商品住房库存不足、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要及时取消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优惠政策,更多采取新建棚户区安置房的方式”。
显然,市场和地方政府都认为有调整的必要。可以预见,货币化安置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。
货币化安置自2016年以来变得越来越普遍,政府部门的初衷是加速棚改进度,以及推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。但现实的结果是,虽然去库存取得了很大成绩,商品房待售面积下降到了较低的水平,但一二线和三四线的房价都出现了快速上涨,出现了资产泡沫的风险,在多地房地产调控不断加码的情况下,风险也没有消除;另外,虽然商品房待售面积减少了,但开发商在房价上涨的激励下,囤积的土地更多了,成为另一种形式的房地产库存。
棚改的本意是改善民生,去库存的目标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这两大政策通过“货币化”结合起来之后基本实现了政策目标,同样也伴生了一些新的问题。
货币化是怎样来的呢?让我们梳理一下棚改安置货币化的大致过程。2014年4月,央行创设了PSL,支持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棚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。到2018年5月,PSL余额为3.1万亿元。地方政府支持的棚改实施主体向国开行等申请棚改贷款,成为货币化安置的重要资金来源。棚改户以这些钱作为首付,再贷一些款,购买本地或更高一级城市的住房。地价因此上涨,地方政府获得更多土地出让收入,其中一部分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支付给棚改实施主体。
与此同时,PSL刚刚被创设时,被称为“定向宽松”,央行只向国开行等少数机构提供,而且有指定的用途,并不用于购买商品房。这是一种定向释放的资金,却有相当一部分最终成为炒房的资金。而且,这是央行提供的资金,扩大了央行的资产负债表,成为基础货币的一部分,进而也可能拉动信贷增量,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房地产市场。
PSL的创设,使棚改更加顺利地推进,大批棚户区居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,实现了政策意图。但在资金流动的过程中,也出现了超出政策设定的问题,货币化安置占比提升过快,2016年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就达到了48.5%,致使大量资金通过这条渠道流向商品房市场。因此,棚改贷款需要规范。
国开行6月25日回应市场传言时称,从今年年初开始,地方棚改办和国开行的合同审批权就已经上移。据分析,棚改贷款审批权上收,主要是为了规范棚改中的融资行为。棚改贷款向地方政府支持的棚改实施主体发放,有地方隐性债务之嫌。严控地方政府融资,这是一方面的规范。另一方面,还需要抑制棚改贷款大量流向商品房市场,减少货币化安置、增加实物安置,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。
我国正在经历经济结构转型,一些领域需要解决问题或得到加强,因此,中央要求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去库存就是其中的一项任务。但在这个过程中,存在一种思维,希望通过向薄弱领域定向释放资金,似乎有钱就能解决问题。这是“货币化”、“金融化”的思维。这种思维不但存在于去库存中,在促进产业转型中也很普遍,对于需要发展的产业,首先想到的就是引水灌溉。
定向投放资金的意图是促进结构的调整,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能促进某个领域的发展。但这仍然是扩张需求的做法,而且是短效的,会透支未来的需求,并不能真正促进供给体系效率的提升。例如,房地产业近年吸收了很多资金,但房地产市场整体上仍然是供不应求。而且,棚改货币化安置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,定向投放资金并不能真正做到定向,货币是流动性,即使是定向投放,也会四处流动,而现在房地产是最有吸引力的领域。
面对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历史性任务,我们不能靠发放货币以扩大短期需求,而应该进行艰苦卓绝的努力,深入到供给体系中,发现和解决深层的问题。对于定向投放的资金,需要密切关注其流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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